沈阳市人社局业务办理指南之一
沈阳市企业录用高校毕业生一次性用工补助申报指南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一、事项名称
沈阳市企业录用高校毕业生一次性用工补助
二、补助对象
沈阳市录用应届毕业生的各类企业。
三、补助条件
沈阳市各类企业录用应届(毕业1年以内)、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全日制统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年的,均可享受*府给予的一次性用工补助。
四、补助标准
企业每新招收一名符合上述条件的高校毕业生,由*府给予元的用工补助。
五、申报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2.《沈阳市企业申请录用高校毕业生一次性用工补助花名册》。
3.《沈阳市企业录用高校毕业生一次性用工补助申请报告》。
4.《沈阳市企业申请录用高校毕业生一次性用工补助花名册》。
5.高校毕业生的《身份证》和《毕业证书》(外籍留学生提供《毕业证书》、《护照》)。
六、办理流程
企业申报→区县初审→市级复核→拨付补贴资金
七、申报时间及工作时限
工作时限:自申报之日起60个工作日
八、受理部门及地址
各区、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1.和平区:沈阳市和平区长白西路51号,*务审批局
2.沈河区:沈阳市沈河区南三经街25号,沈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铁西区:沈阳市铁西区北一西路50号,中国·沈阳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
4.大东区:沈阳市大东区观泉路-6号,大东区*务服务中心
5.皇姑区:沈阳市皇姑区金山北路21-8号,皇姑区*务服务中心
6.浑南区:沈阳市浑南区全运路号,沈阳创新天地
7.于洪区:沈阳市于洪区*海路16甲,于洪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8.沈北新区:辉山经济开发区耀阳路18-10号
9.苏家屯区:苏家屯区丽花街24号,苏家屯区人才中心
10.辽中区:沈阳市辽中区蒲水路28号,市民服务中心
11.法库县:沈阳市法库县法库镇河南街南外环路38号,法库县社会事务服务与行*执法中心
12.康平县:沈阳市康平县胜利街道迎宾路,康平县人社局
13.新民市:新民市辽河大街光明路3号
九、联系方式
和平区-
沈河区-
铁西区-
皇姑区-
大东区-
浑南区-
于洪区-
苏家屯区-
沈北新区-
辽中区-
法库县-
康平县-
新民市-
经济技术开发区-
十、*策依据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沈阳市财*局沈阳市人才工作办公室关于印发《沈阳市企业录用高校毕业生一次性用工补助实施细则》的通知(沈人社发〔〕2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