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
深陷纠纷
小张来沈打工已经五年了,几年的拼搏下来,她不仅有了些积蓄,同时也爱上了沈阳这座城,于是她打算就这里安定下来。第一步就是给自己买个房,看看动辄就上万的新房价格,她最终决定还是先买个二手房,落下脚再说。于是在朋友的推荐下,她和房屋中介机构“房管家”铁西兴工街店的店长李大庆认识了
小张说初见李大庆的时候,对方特别热情,一连给她介绍了好几个房源,不厌其烦的带她看房,最后小张相中了罗马假日的一套小户型。
小张看上的这套房子总共是39.5平,当时总房价标注的是67.5万,这个价格小张感觉有点高,就跟店长李大庆商量,看看能不能约一下房主,讲讲价格,李大庆说没问题,并且当天下午李大庆就把房主约到了店里。
小张第一次买房,并没有经验,也不知道买房要看看房产证,确认房主的身份,以为委托给中介办理了,那中介就会为她安排好一切。于是当天讲好了价格之后,店长李大庆就让小张交了两万元的定金。
小张听了店长李大庆的话有点蒙,前天刚谈好的过户时候交首付,怎么这么快就要都交齐了呢。于是小张跟店长李大庆提出要看看合同。
面对已经更改的合同,小张也觉得不对劲,但是她也不知道该怎么办,而另一边店长李大庆却劝说她,既然已经决定买这个房子了,钱早晚都是要交的。现在合同上已经写明了要在11月10之前交齐,如果现在不交,房主就会起诉小张,告她违约,到时候小张不仅要损失定金,还要赔偿房主更多的损失。听说自己即将被起诉,小张就慌了,当场就交了钱。
在小张手里的合同上,在房款支付方式一条上,的确被修改过,按过手印的“过户后”几个字被勾抹,在这个上面又重写一行,把日期更改为年11月10日。小张说这是后来更改的,她没在这上按手印。但是现在不管小张怎么说,她已经按照更改后的约定,在11月10号把首付款交了,这就用事实说明了,小张是同意更改交款日期的。
三天内小张总共交了15万元,而这也基本上就是她的全部积蓄了,不过这钱花的让小张心里很不安,特别是小张把买房的经过跟男朋友说完之后,男朋友的诸多提问,让小张越发感觉自己这事办的有些大意。
小张男朋友所说的“中介扣房”,低买高卖的情况,在二手房交易中特别常见,这是中介机构一种隐性的赚钱手段。交易中心,中介机构往往采取两头瞒的办法,制造虚假的买卖双方,从而使真正的房主和买房者不能接触,这样中介机构就能从中赚取高额差价。那么小张遇到的是不是也是这种情况呢?
根据合同上的说明,因为房主在外地,所以由房主的爱人来签定的合同。但是小张的男朋友却怀疑,当天来跟小张签合同的并不是房主的爱人,而是中介找人冒充的。为了证实自己的猜测,他几经周转,找到了房主的父母。
录音中的男子就是房主的父亲,据他证实,房主夫妻二人现在都在外地工作,近期并没有回过沈阳。所以跟小张签合同的一定不是房主的爱人。确认了这个信息之后,小张和男朋友就去找中介理论,为什么找人假冒房主的爱人来签合同,是不是还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
张以中介在交易中有隐瞒真实信息的行为为由,要求终止合同,退回定金。但是中介机构却一口回绝了小张的要求,那么“房管家”到底有没有隐瞒房主的真实信息呢,随后记者来到了房管家兴工街店,也见到了店长李大庆。
对于记者的提问,店长李大庆没有给予任何回答,只留下一句让小张走法律程序就离开了。那么小张想终止合同的想法,在法律上能不能得到支持呢,随后记者采访了辽宁巨东律师事务所的曾雨佳律师。
曾律师表示,现在小张想要终止合同,只有走法律程序了,看看中介能不能拿出授权代理书,如果没有,而房主事后又没有进行追认,那么购房合同就是无效的,中介就应该给小张退钱。小张说如果中介坚持不退款,她也准备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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