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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疫情防控公告沈阳发布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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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我市疫情防控工作,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体防控策略,更好地保护广大市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寻找年12月25日10点55分以后乘坐过路公交车(辽ABB)塔湾家乐福至砂山路方向或与我市已发现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行程轨迹有交集的市民朋友,请尽快主动与所在地的市区(县)两级疾控中心联系,并配合当地政府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如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人员,要立即拨打急救电话,乘坐专用的车辆,前往设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进行诊疗。如隐瞒不报,造成不当后果将追究法律责任。

市区(县)疾控中心联系电话

沈阳市疾控中心-95

沈阳市和平区疾控中心-

沈阳市沈河区疾控中心-

沈阳市皇姑区疾控中心-

沈阳市大东区疾控中心-

沈阳市铁西区疾控中心-

沈阳市浑南区疾控中心-

沈阳市于洪区疾控中心-

沈阳市苏家屯区疾控中心-

沈阳市沈北新区疾控中心-

沈阳市辽中区疾控中心-

沈阳市新民市疾控中心-

沈阳市法库县疾控中心-

沈阳市康平县疾控中心-

沈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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