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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房产局重新公布供热单位电话要求全力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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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一月份以来,沈城气温大幅下降,市供热主管部门对我市供热工作进一步加强监管、调度,进行了再部署、再检查,相继组织下发了《-年采暖期第3号供热调度令》和《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供热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市各热电厂、供热单位加强运行管理,集中调配优质煤炭,在保证供热系统安全平稳运行的基础上,稳步提高供热运行参数,确保供热质量。全市绝大多数供热企业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大都采取了置顶增压增流和满负荷运转,确保人民群众的供热保障,但是由于天气严寒,热能消耗严重,居民诉求量较前期有明显上升,尤其集中在大型老国有企业供热区域。为进一步做好供热服务工作,市、区两级供热主管部门要求供热单位克服天气严寒和疫情防控严峻形势等各种困难,全力为居民做好服务保障,现再次向社会公布市、区两级主管部门供热服务电话和重点供热单位的公开电话,以便居民有供热问题得到快速解决。

附:1.市、区供热主管部门服务电话。

2.部分供热单位公开服务电话。

文章来源:乐居买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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