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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关于新型冠状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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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终将驱散阴霾

重要通知

各旗县区医保经办机构,各参保单位、定点医药机构:

为进一步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减少人员聚集,降低传染风险,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险管理局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经办工作的通知》(内医保险发〔〕1号)要求,现将经办工作流程调整如下:

一、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业务

(一)建账、到账确认、划账

1.以三方协议方式缴费的,以电子版三方协议缴费明细为准,直接做基金到账确认,疫情过后补齐纸质版;以传统票据缴费,急需办理基金到账的,可以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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