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

注册

 

发新话题 回复该主题

沈阳市皇姑区人民法院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诉讼 [复制链接]

1#

为贯彻新冠疫情防控工作精神,减少人员聚集,降低风险,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当事人诉讼权利,保证正常诉讼秩序,现就本院诉讼服务中心临时采取预约限流措施通知如下:

一、自年8月12日起,诉讼服务中心临时采取预约限流措施;

二、诉讼服务中心办理民商事立案、执行立案等业务,每天限流接待50人(均需通过诉讼服务电话-预约到院);

三、当事人应优先选择“辽宁移动微法院”(通过手机添加

分享 转发
TOP
发新话题 回复该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