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科技局关于填报年度沈阳市科技创新平台年年度绩效情况
的通知
各有关科技创新平台、依托单位:
为深入实施“振兴新突破、我要当先锋”创新驱动先锋行动,在加快建设一批重大科技创新平台、推进科技创新平台向产业链集成等方面实现新突破,根据《关于提升科技创新平台能力支撑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行动方案》(沈科创办发〔〕1号)和有关管理办法,现启动年度沈阳市科技创新平台年绩效评价工作,并对符合《沈阳市科技创新平台专项实施细则》要求的平台予以资金补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对象
纳入《关于提升科技创新平台能力支撑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行动方案》的各级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和企业技术中心。
二、填报时间
2月28日9时至3月31日17时,逾期不再受理。
三、填报流程
1.单位注册。科技创新平台依托单位须在沈阳市科技创新管理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