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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发布开诊公告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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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开诊公告

年4月19日,医院核酸门诊、口腔门诊以及1号楼慢病门诊、肝病门诊、感染门诊、皮肤性病门诊面向社会恢复正常诊疗服务。

年4月23日,医院1号门诊楼、2号门急诊病房综合楼面向社会恢复正常诊疗服务,提供门(急)诊就诊及内、外科、肝病科住院服务。

年4月28日,医院3号楼(肝病病房)面向社会恢复正常诊疗服务。

温馨提示:在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所有就诊及办理住院的患者需持沈阳市24小时内核酸阴性报告。请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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