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大东区
面向社会公开招录社区工作者
本次招录社区工作者人
据悉,大东区本次招录社区工作者人,其中定向招录退役士兵19人(如定向招录人员不满,从此次招考社区工作者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递补)。
报考人员要有沈阳市户籍,年龄40周岁以下。要具备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退役士兵须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同时要具备两年及以上工作经验(退役士兵除外)。此外,报考人员要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社会责任感以及抗压能力,具有适应岗位的专业知识和组织管理能力,具有较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化解矛盾能力,善于开展群众工作。熟练掌握计算机技能,有一定的文字写作功底和语言表达能力。
本次招录采用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采取线上(或线下)考试形式,主要考察考生对从事社区工作必需的基本知识和综合能力。在笔试成绩中,已取得国家社会工作师初级职称的考生加1分,已取得国家社会工作师中级、高级职称的考生加2分。大东区户籍加2分。
根据招录人数,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1:2的比例对考生进行面试(如果笔试成绩相同,同时进入面试环节)。面试采取线下结构化面试。
本次招录的社区工作者薪酬待遇(含试用期)按照沈阳市关于社区工作者薪酬待遇的相关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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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东区年社区工作者招录通知
为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充实配强社区工作力量,进一步优化社工队伍结构,按照《市民*局市财*局关于做好年社区工作者招录工作的通知》(沈民发9号),大东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录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招录人数
招录社区工作者人,其中定向招录退役士兵19人(如定向招录人员不满,从此次招考社区工作者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递补)。
二招录条件
(一)具有沈阳市户籍,年龄40周岁以下(年4月1日以后出生)。
(二)具备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退役士兵须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三)具备两年及以上工作经验(退役士兵除外)。
(四)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和*府的有关*策、规定,具备较高的*治素养。
(五)诚实守信,爱岗敬业,身体健康,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社会责任感以及抗压能力,具有适应岗位的专业知识和组织管理能力。
(六)吃苦耐劳,甘于奉献,肯于付出,具有较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化解矛盾能力,善于开展群众工作。熟练掌握计算机技能,有一定的文字写作功底和语言表达能力。
(七)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能够正常履行社区工作的身体条件。
(八)凡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具备报名资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免于刑事处罚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受过*纪、*纪处分或处分期未满的人员;
4.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的人员;
5.被开除*籍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考或其他国家考试中被认定具有考试舞弊行为的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被执行的人员;
8.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人员;
9.现役*人;
10.法律规定*策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录程序
(一)发布通知:通知于年4月22日通过沈阳市大东区人民*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