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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大东区京大环境服务有限公司食堂食材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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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大东区京大环境服务有限公司食堂食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LNSYZB01--)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沈阳市

一、招标条件

本沈阳市大东区京大环境服务有限公司食堂食材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万元,招标人为沈阳市大东区京大环境服务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估算价: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沈阳市大东区京大环境服务有限公司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沈阳市大东区京大环境服务有限公司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须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的企业或依法登记注册的个体经营者,并持有有效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登记办理“三证合一”的企业仅须提供印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投标人须具有与本项目所采购内容相适应的商品经营能力(包括资金能力、供货能力、售后服务能力等),且拟用于本项目的投标货物必须是经正规渠道销售并通过国家相关部门质量检验的合格产品;

4.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条例。一旦参加投标,则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本项目不允许挂靠单位投标,一经查证,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6.投标人提供资料中被查证有虚假信息的投标人,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年04月13日09时00分到年04月18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提供以下材料:(1)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已登记办理“三证合一”的企业仅须提供印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以上证照须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2)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若法定代表人报名时)(5)

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若授权委托人报名时)。注以上提交资料不作为通过资格审核的依据。招标文件售价:每份人民币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年05月06日13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年05月06日13时30分

七、其他

1.供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供货周期合同签订后1年,按照招标人每次供货通知的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完成该批次供货并送达招标人指定地点。

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联系人:陈工

邮箱:ztbcg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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