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4日,记者从沈阳市*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沈阳市新发展阶段提升科技创新能力若干*策措施》出台。
六方面27项内容
第一方面,着力提升综合创新能力。重点在强化战略科技力量、强化平台创新效能、强化基础研究力度、强化重大创新资源引进方面提出4项*策举措。
第二方面,着力提升企业创新能力。重点在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支持企业组建创新联合体、支持新型研发机构建设、支持重大项目转化应用方面提出4项*策举措。
第三方面,着力提升产业创新能力。重点在以新基建推进数字经济、以场景应用带动智能升级、以智能制造提升产业水平、以人工智能打造智慧城市、以创新产品应用拓展产业空间、以生物技术引领生物产业发展、以科技支撑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方面提出7项*策举措。
第四方面,着力提升载体创新能力。重点在推动创新创业载体建设、推动科创园区“三生”建设、推动科技服务机构建设、推动重大科技活动组织方面提出4项*策举措。
第五方面,着力提升专利创新能力。重点在加强高价值专利培育、加强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加强专利导航决策、加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加强知识产权托管服务方面提出5项*策举措。
第六方面,着力提升制度创新能力。重点在完善市场导向创新体制、深化“放管服”改革、完善科技创新统筹推进方面提出3项*策举措。
三大重要突破
(1)填补*策空白
科技创新新*着力结合新发展阶段沈阳市对浑南科技城、产业技术创新等重大部署,强化靶向设计,弥补*策短板。
主要包括:
加强重大创新资源引进,根据市场化评估及投资规模给予落地研发机构最高万元支持,对绩效评价达标的再给予最高万元奖励。
加强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融合互促,对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创新产品应用、场景建设、智能制造提升、智慧城市建设、新药及医疗器械研发转化给予最高万元支持,并围绕碳达峰碳中和、增设城市低碳发展科技专项,切实解决科技与经济发展脱节问题、将科技创新落实到产业发展上。
加强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与市科技计划衔接,引进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研发成果,在沈开展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应用,给予最高万元支持。
加强重大科技活动组织和品牌科技活动打造,对高校院所、企业在沈承办的国内外有一定影响力的科技交流活动给予最高万元支持。
(2)提升创新能级
科技创新新*着力高效服务创新主体,推动科技创新资源向创新主体聚集,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
主要包括:
在持续对高新技术企业、瞪羚独角兽企业支持基础上,大力培育苗企业成长,对国家认定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给予2万元支持。
围绕高校院所基础研究,在积极参与组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基础上,对获批建的国家基础学科研究中心给予最高万元奖励。
实行重大技术攻关项目“揭榜挂帅”,给予揭榜项目最高万元资助。
对新批建的国家级创新平台奖励额度由万元增至万元。
鼓励创新创业载体提标升级,对新认定(备案)的国家(专业化)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星创天地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
(3)绩效评估奖励
科技创新新*着力突出创新性和改革性,突破传统支持模式,按照质量、能力、绩效、贡献为核心的评价导向,实行普惠性与绩效性支持相结合,充分激励调动创新主体积极性。27条科技创新新*涵盖*策点45个,其中普惠性*策32个、占比71%,绩效性*策8个、占比18%。
主要包括:
对纳入市科技创新平台年的各级创新平台,根据年度绩效评价给予最高万元奖励。
对以市场为导向、以研发为产业、以技术为产品的新型研发机构,根据年度绩效评价给予最高万元奖励。
对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和星创天地,高校院所建设科技条件平台研发实验服务基地,技术转移示范机构,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等,结合各载体的服务能力、社会贡献等,根据年度绩效评价给予奖励性支持。
确保新*落实
同步制定27个配套实施细则及相关图文解读,逐项对*策的支持方向、支持主体、支持方式、支持标准等加以明晰,具有较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和操作性,为创新主体知晓*策、掌握*策、享受*策提供了更为直观的指南。
突出重点,简化环节,简便流程,让*策措施及时地兑现,让创新主体尽快感受到*策的获得感和激励作用,激发各类创新主体创新创业活力,促进科技资源集聚、创新活动协同和科技成果应用。
通过“万人进万企”“一联三帮”等载体,加大科技创新新*的宣传推送,制发宣传简册,组建宣讲队伍,持续优化服务,推进*策走进创新主体、走进区县、走进科创园区,不断扩大*策的知晓度和覆盖面。
沈阳晚报、沈报全媒体记者:吴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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