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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勒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关于年第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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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红河州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实施方案》(红人社发〔〕号)、《红河州医疗保障局关于转发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支持云南省生物医药健康产业中医药事业发展和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的通知》(红医保发()号)、《关于红医保发号补充通知》等相关文件规定,弥勒市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对百姓堂药业(云南)有限公司等六家零售药店通过书面审核、实地查看、会议评审三个程序,现将拟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的名单公示如下:

一、百姓堂药业(云南)有限公司王炽路店、万城纪店:开通城镇职工门诊个人帐户支付系统;

二、弥勒市康之堂大药房:开通城镇职工门诊个人帐户支付系统;

三、弥勒市天乐药业有限公司佛城一分店、云阳分店:开通城镇职工门诊个人帐户支付系统;

四、红河州乐家大药房有限公司弥勒康平路二店,开通城镇职工门诊个人帐户支付系统。

公示时间为年4月7日起至4月11日止(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疑议,请在公示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向弥勒市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反映。

联系-

特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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