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人民*府,市*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经市*府同意,现将《沈阳市保障防控新冠肺炎疫情一线医务人员及其家属的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沈阳市人民*府办公室
年2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沈阳市保障防控新冠肺炎疫情一线医务人员及其家属的若干措施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全力做好一线医务人员及其家属保障工作的通知》(肺炎机制发〔〕23号)及《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卫生健康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部关于改善一线医务人员工作条件切实关心医务人员身心健康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办发〔〕4号)精神,进一步做好对我市防控新冠肺炎疫情一线医务人员(以下简称一线医务人员)及其家属的关心关爱和服务保障工作,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工作措施。
一、生活保障方面
(一)医院要结合实际,为一线医务人员提供必要的隔离休息场所,配备必需的基本生活用品,安排专人提供后勤保障服务,为一线医务人员创造良好条件。(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二)建立一线医务人员轮休制度,在保证正常防控救治工作前提下,科学测算工作负荷,合理安排作息时间,采取轮休、调休等方式,保证一线医务人员得到及时休整。(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三)对长时间超负荷工作的一线医务人员,要强制休息并安排人员补位。对因参加疫情防控未能休假的,防控结束后,要及时安排补休。对一线医务人员增加不少于5天的带薪休假。(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四)各级*组织、工会、共青团、妇联及社会力量,要适时开展对一线医务人员及其家属的慰问活动,组织志愿者或专班专人,有针对性地提供老人关怀、孩子看护等日常生活服务,消除一线医务人员的后顾之忧。(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卫生健康委、市总工会、市妇联、团市委)
二、心理保障方面
(五)发挥24小时心理援助服务热线作用,组织具备专业资质的心理医生和志愿者,及时对一线医务人员及其家属进行心理危机干预和疏导,提供一对一心理援助。(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民*局、市妇联、团市委)
(六)开展一线医务人员心理健康评估,组建以专业人员为主体的心理救援医疗队,24小时为一线医务人员及其家属提供应急心理救援和心理干预。(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三、人文保障方面
(七)畅通与一线医务人员及其家属沟通联络渠道,通过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