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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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辽宁发布最新疫情情况国内一地通告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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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7月31日0时至24时

辽宁新型冠状病*肺炎疫情情况

7月31日0-24时,辽宁省新增1例境外输入新冠肺炎确诊病例,为沈阳市报告;新增2例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均为大连市报告。解除医学观察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1例。

截至7月31日24时,全省累计报告确诊病例例(含境外输入例),治愈出院例,死亡2例,在院治疗9例(均为境外输入)。目前,尚在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31例(均为境外输入)。

7月31日

河南省开封市发布通告

暂停堂食、停止一切非必要人员流动

详情如下

↓↓↓

近日,通过常态化核酸筛查发现新冠肺炎病*奥密克戎变异株已传入开封市,该病*变异株传播力和隐匿性更强,传播速度更快。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减少人员流动,有效阻断疫情传播,决定实施主城区疫情防控临时管控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年7月31日12时至8月3日12时,将*河大堤以南、郑民高速以北、示范区西边界以东、祥符区东边界以西合围区域调整为防外溢临时管控区。

二、防外溢临时管控区内所有居民7月31日-8月2日必须按规定参加核酸采样工作。

三、防外溢临时管控区内,停止一切非必要人员流动。原则上,每户每天可指定1人外出购买必需的生活物资。

四、暂停各类会议、论坛、培训、演出、比赛、考试、展会等聚集性活动;KTV、网吧、电影院、健身场所、酒吧、足浴店、棋牌室等密闭通风不良场所暂停营业;餐饮场所暂停堂食。

五、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托幼机构及校外培训机构暂停教学活动。

六、“四保”企业要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员工管理,督促员工遵守疫情防控的各项管理规定,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前提下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府将提供交通运输和物资保障。

七、主城区保障供应群众生活必需的商场、超市、药店、医疗机构正常运行,严格落实“一扫两查”(扫场所码、查体温、查行程卡)措施并查验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药店全面暂停退热、止咳、抗病*和抗生素等“四类药品”销售。

八、主城区城市公交车、市县公交、轨道交通采取调整发车频次、减少运营圈次,通过中高风险区站点时要甩站、绕行。乘客须严格落实扫码、测温、戴口罩等防控措施,同时出具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九、临时管控期间,区域内承担疫情防控、安全生产、应急抢险、城市运转、医疗救治、民生保障、值班值守等必需紧要任务的工作人员确需外出的,可持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工作单位证明(加盖公章)进出。

十、防外溢临时管控区所有人员非必要不离汴,确需离汴的,必须落实“一扫两查”、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所在单位(学校)证明或居住地所属社区证明。

十一、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一米线、用公筷等良好生活习惯。主动落实好全员核酸检测和常态化核酸检测,进入公共场所扫码、测温、戴口罩等个人防控措施。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觉味觉减退等不适症状,应立即就近到发热门诊就诊。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拔打急救电话转诊。

以上措施将根据疫情发展情况进行动态调整。目前,我市全力保障群众生活物资供应,最大限度满足疫情防控期间群众生活需求,各类生活物资供应充足、价格平稳。

疫情防控事关每位市民的身体健康,也需要每位市民的共同努力,请广大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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