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多发病、常见病等普通门诊费用
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
√个人账户资金可为直系亲属
支付医疗费
……
近日
《关于建立健全沈阳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对外发布
01
征求意见稿提出
沈阳将逐步
将多发病、常见病等普通门诊费用
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
建立普通门诊保障*策
覆盖职工医保全体参保人员
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超过起付线以上*策范围内多发病、常见病等普通门诊费用,按一个自然年度累计计算,对于不同等级定点医疗机构设置差异化起付标准和支付比例。
年起付标准不低于元;年最高支付限额不低于元;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从50%起步。待遇标准适当向退休人员倾斜。待遇保障水平将随经济发展和医保基金收支情况逐步调整。
02
在职人员个人账户
(含已建立个人账户的灵活就业人员)
计入标准为本人参保缴费基数的2%
单位缴纳部分
全部计入职工医保统筹基金
退休人员个人账户
由统筹基金按定额划入
划入额度为
我市年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
(以我市相关部门公布数据为准)的
2%左右
03
个人账户资金可以这样用
支付参保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
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可以用于支付配偶、父母、子女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个人缴费,以及全省规定的其他支付范围。
04
沈阳还将逐步健全
“互联网+”医疗服务医保支付*策机制
将符合条件的“互联网+”医疗服务
和符合条件的定点零售药店提供的
用药保障服务纳入门诊保障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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