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中县疫情防控指挥部
关于一例新冠病*确诊病例王某某
行动轨迹的公告
广大居(村)民朋友:
年2月8日,我县发现一例新冠病*确诊病例王某某,为切实有效管控疫情传播风险,现将其1月22日以来行动轨迹公告如下:
1月22日至28日,在加碑岩乡窝岭村居住,期间多次到同村王某梅家中玩扑克,其余时间无外出。
1月29日,到中旺百货和肖家市场购买衣裤,医院做核酸检测。
1月30日,17时自驾从绥中出发,19时30到秦皇岛市小刘美发店接妹妹王某悦下班;20时从秦皇岛返回,同行3人(另一人为王某悦同学张某);22时与母亲马某凌、侄子王某源一行4人返回加碑岩乡,途中在高甸子乡吃炸串。
1月31日,在加碑岩乡窝岭村磨石沟屯过春节未外出。
2月1日,侄子王某源到家中做客,18时到加碑岩乡王家店村大伟综合商店购物。
2月2日,9时37分到大伟综合商店购物;10时36分到王家店村瑞成副食品商店购物。
2月3日,15时03分到中旺二楼电梯对面女装店购买衣服;15时14分到中旺一楼七度国际购买首饰;15时51分在中旺对面香沅桥米线吃饭;15时58分到中旺对面诚守信药店购买口罩;17时12分到中旺附近茗馨茶业。
2月4日,11时到中旺停车场,之后去附近干洗店洗衣服;12时04分到中旺对面东和堂买药;12时31分到中旺鲜语饮品;14时39分到卫校附近杨波超市。
2月5日,8时08分到南门口直达生鲜(原佳惠超市);9时30分,送网友王某欢去荒地村;12时21分到南门口直达生鲜;12时29分在南门口附近买煎饼果子;16时27分到马家桥中国石油;16时30分去荒地村接网友,并将网友送至金星宾馆。
2月6日,7时送父母到裕隆苑工作;10时到秦皇岛小刘美发店;12时到绥中镇中旺地下车库;12时22分在中旺附近吃板面。
2月7日,7时去韩家村卫生室输液;10时20分到卫生室附近杨波超市购物;13时16医院对面卖店买水,医院采核酸;19时22分到韩家村卫生室。
2月7日21时45医院核酸检测阳性,2月8日2时45医院核酸检测阳性,2月8日5时30分经葫芦岛市疾控中心复核阳性。
请上述时间段相关场所内人员,及时向所在村(社区)、所在单位和疾控中心报备,配合做好相关隔离管控措施。如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绥中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联系—
绥中县疾控中心联系—
绥中县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和经济社会发展总指挥部办公室
年2月8日
辽宁葫芦岛绥中县开展核酸检测
年2月8日,辽宁葫芦岛市绥中县发现1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为全面排查疫情潜在风险,经绥中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核酸检测。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核酸检测范围
绥中县全体居民(含外来人员、流动人员)。
二、核酸检测采样时间
年2月8日15时开始,24小时内完成核酸检测。
三、核酸检测采样地点
在相关乡(镇)村委会及县城区设置临时核酸采样点,具体地点以各乡镇、农场指挥部及各工作专班工作人员通知为准。请所有居民(村民)按照村委会(社区)工作人员组织安排,按时到指定核酸采样点进行采样。
四、检测费用
本次核酸检测费用由县级财*统一承担。
五、注意事项及相关要求
(一)请辖区内所有居民(村民)根据工作人员的通知安排,服从指挥、自觉主动分时段有序到达指定采样点配合工作人员做好信息登记和样本采集工作。对无正当理由不配合、不支持核酸采样检测工作、扰乱秩序、瞒报、谎报、伪造信息的人员,妨碍疫情防控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二)请相关辖区所有村民(居民)根据村委会(社区)的组织安排,积极参与、服从管理,携带手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未申领身份证的儿童少年携带户口簿)到指定地点,未使用智能手机的由工作人员代为填报注册,有序前往指定采样点进行采样,确保不漏一户、一人。
(三)相关辖区的居民(村民)在采样期间如有发热等不适症状,请并及时报告工作人员。
(四)请全体人员在采样期间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有序排队,并保持1米以上距离,不聚集、不互相交谈。
(五)在开展区域核酸检测期间暂停新冠疫苗接种,如在48小时内接种过新冠病*疫苗的人员,请暂缓检测。
(六)采样前2小时内建议不要饮食,30分钟内请勿吸烟、喝酒、嚼口香糖等,以防影响检测结果。
(七)儿童、老人等特殊人群需在监护人或家人的陪同下进行核酸采样。对行动不便等原因无法参与现场采样的高龄老人、残疾人,可联系所在社区村做好登记,核实基本情况后安排医务人员上门采样。
(八)采样期间请广大居民(村民)不必恐慌,采样现场不要聚集围观。不得对现场进行拍摄,不得将相关信息、图片、视频等上传网络,做到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对散布谣言者,公安机关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公共交通实行交通管制
2月8日,辽宁绥中县发布疫情防控通告: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为坚决阻断新冠肺炎疫情传播途径,遏制疫情扩散,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带来的潜在风险,实施精准防控,尽最大努力保障广大市民生命健康安全,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经绥中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自年2月8日14时起,在绥中全县范围内暂停非涉及居民生活必需的经营场所营业。
(一)所有餐饮类服务单位(市场、商场、超市、饭店、餐馆、烧烤店、饮品店、茶吧、奶吧、咖啡吧、蛋糕店、熟食店、城乡流动餐饮等),暂停营业。
(二)必须执行严格的防控措施,除涉及居民生活必需的超市、农贸市场外,其它非涉及居民生活必需的经营场所(洗浴、歌厅、足疗店、台球厅、书店、影音店、摄影店、花店、服装店、理发店、美容院、手机店、彩票站、擦鞋店、干洗店等),暂停营业。
(三)网络外卖必须达到无接触取餐配送。
(四)恢复营业时间另行通知。
二、自年2月8日14时起,为确保绥中全县范围内减少人员流动,集中力量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对公交车、线路班车、出租车等公共交通实行交通管制,暂停公共交通服务,恢复运营时间另行通知。
今天下午
沈阳市疾控发布了
紧急健康提醒
年2月8日0时至11时,辽宁省新增1例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为葫芦岛市报告。沈阳市疾控中心提醒广大市民朋友:
一、即日起,葫芦岛市绥中县重点管控,绥中县来(返)沈人员一律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同时对1月22日以来的绥中县来(返)沈人员开展排查,不满14天的补足14天,期间完成2次核酸检测;抵沈满14天的,立刻接受1次核酸检测。
二、即日起,葫芦岛市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