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沈阳市医保局发布通知,鉴于沈阳市目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形式,依据《辽宁省决定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响应》、《沈阳市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第1号)的相关要求,为了防止由于人员聚集所造成疫情扩散,经沈阳市医疗保障局同意,自年2月份起,暂停各相关定点医疗机构门诊规定病种现场体检工作,重新开始时间视我市抗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形式由我中心另行通知。
此外,为了减少门诊规定病种患者疫情防控期间就医导致交叉感染风险,并缓解医疗机构门诊接诊压力。各定点医疗机构要根据疫情防治情况和患者用药需求,在保障医疗安全和基金安全的前提下,可为患者临时开具最长3个月处方,以减少赴医就诊次数。
沈阳市医保局倡议,已申请开通“单位参保网上业务申报系统”的参保单位,原则上需使用“单位参保网上业务申报系统”办理人员参保、续保、停保、在线采集新参保人员身份信息及符合条件人员的医疗保险在职转退休业务,在线申请并打印医保缴费核定单。
未开通网办业务的参保单位,也应在线申请并打印医保缴费核定单。在系统操作过程或业务处理中,如遇有疑难问题,可拨打医保服务电话-或系统运维电话。
参保个人业务,可通过“智慧医保”APP及医保服务电话-。
如您办理生育津贴申领和零星报销等必须到医保经办大厅现场办理的业务,建议您提前拨打医保服务电话-进行预约办理或延时办理。
如您确需进入医保经办大厅办理业务时,请您必须正确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主动配合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检测和身份登记工作。伴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感染症状者,请避免到大厅办理业务。
辽沈晚报记者胡婷婷
编辑:崔陶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