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号)、《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辽宁省人事厅关于印发的通知》(辽人发〔〕1号)、《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辽宁省人社厅转发中组部、人社部》(辽人社发〔〕9号)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政府机关公务员和省政府所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权限的通知》(辽政办发〔〕61号)等规定,结合我单位实际,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年应届毕业生及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二、岗位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遵守宪法和法律;
年满十八周岁,具有良好的品行;
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沈阳化工大学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计划信息表三》。
应聘要求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的人员,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年11月21日及以后出生)。
应聘者的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日期为报名起始之日。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获得国家教育部认证。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先行报名及考核,经考核、体检、考察、公示并于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可按规定聘用,否则不予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考核方式。
四、招聘报名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至年12月31日止
符合我单位招聘条件的应聘者请将个人简历发送至rczp
syuct.edu.cn进行报名,网上报名中应明确填写申报岗位代码和岗位名称,且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邮件主题:应聘者姓名+岗位序号+岗位名称。五、资格审查
我单位将严格按照公告及岗位资格条件,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查确认。主要审查报名者提供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以及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资历和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考生应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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