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例》规定,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夫妻,只有一个子女的,经县卫生和计划生育行*部门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再婚夫妻,双方再婚前各生育一个子女的,经市卫生和计划生育行*部门批准,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再婚夫妻,独生子女一方未生育子女,另一方已生育一个子女,双方婚后生育一个子女且家庭只有该子女的,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23周岁后生二胎产假增至158天
本报记者林野吴海虹金建辉郑海斌江靖霞实习生*/文林良划/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