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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0/10/7 17:01:00

关于开展沈阳市工业企业精益管理优秀案例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市)工信部门、相关企业:

为实现全市工业企业提质增效,加快促进管理创新,打造一批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精益管理优秀案例,现决定开展全市工业企业精益管理优秀案例申报工作,拟评选出一批精益管理示范企业、精益管理示范车间、精益管理示范生产线。现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在我市注册、纳税的工业企业。

2.申报企业需诚信经营、依法纳税,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社会信誉。

3.企业应管理体系健全、运营良好,企业实施精益管理后管理效率和水平得到显著提升。

4.企业年度实现盈利,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良好。

二、申报程序

1.组织和初审。按照属地申报原则,请各地区工信部门组织和指导企业申报,并对企业申报条件第1、2、4条进行初审,形成汇总意见后报市工信局。

2.评选。市工信局组织专家评选委员会对企业申报的精益管理案例进行评估和认定。

3.公示和表彰。市工信局对评选结果向社会进行公示。适时进行精益管理优秀案例表彰。

三、申报要求

1.申报时间。请各企业于8月20日(周四)前将企业申报材料(见附件1)报当地工信部门,由各地区工信部门汇总并形成意见后(见附件3),于8月25日(周二)前上报市工信局培训处。

2.申报材料。企业需将申报材料装订成册,报送纸质版一式三套(县区留存一套),并附电子版(加盖公章的文件、PDF文档)。各地工信部门按时统一收齐后,将企业申请材料和区县(市)企业申报汇总表(汇总、盖章)报送市工信局。

3.本《通知》及相关附件,可登录沈阳市工信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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