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
4月4日0时至24时,辽宁省新增1例境外(美国)输入新冠肺炎确诊病例,为沈阳市报告病例,属普通型病例。新增境外输入确诊病例治愈出院1例。新增无症状感染者2例(均为境外输入病例,其中来自美国1例、澳大利亚1例),当日无症状感染者解除隔离出院1例。此前消息,4月3日0时至24时,辽宁省无新增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新增无症状感染者4例(均为境外输入,其中来自韩国1例、澳大利亚1例、泰国1例、英国1例),新增治愈出院1例。全省累计报告境外输入确诊病例18例,治愈出院5例,在院治疗13例。
全省累计报告本土确诊病例例,治愈出院例,死亡2例,在院治疗1例(境外输入关联病例)。
全省累计报告无症状感染者62例,解除隔离出院15例,转为确诊病例23例(全部治愈出院),医院治疗24例(其中境外输入23例)。
截至4月4日24时,全省累计报告确诊病例例,治愈出院例,死亡2例,在院治疗14例。目前共追踪到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人(含境外输入病例密切接触者),已解除医学观察人,尚有人正在接受医学观察。
沈阳市新冠肺炎疫情排查公告(十八)
4月2日至4月4日,我市新增5例境外输入新冠病*无症状感染者和1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6人均已在定点医疗机构隔离观察和治疗,病情稳定。
一、相关人员情况及行程轨迹
1.杨某某,女,37岁,家庭住址:沈阳市铁西区兴顺街道建绣社区建大六小区,当地时间3月25日由马来西亚吉隆坡乘坐CZ航班经广州转机,乘坐CZ航班于3月26日凌晨到达沈阳桃仙机场,乘坐指定车辆转至隔离宾馆。自述全程均佩戴口罩。3月26日杨某某新冠病*核酸检测结果阴性,4月2日,市疾控中心对其进行新冠病*血清抗体检测,结果阳性,随后由负压医院,经专家组诊断,判定为新冠病*无症状感染者。
2.陈某某,女,74岁,家庭住址:皇姑区舍利塔街道淮东社区世纪学府小区,当地时间3月21日由澳大利亚悉尼乘坐CZ航班经广州转机,乘坐CZ航班于3月22日17时50分抵达沈阳桃仙机场。入境时测量体温正常,无其他不适症状,乘坐指定车辆转至隔离宾馆。3月23日陈某某新冠病*核酸检测结果阴性,4月2日,市疾控中心对其进行新冠病*血清抗体检测,结果阳性,随后由负压医院,经专家组诊断,判定为新冠病*无症状感染者。
3.袁某,女,62岁,家庭住址:沈阳市沈河区奉天街格林豪森小区。当地时间3月21日袁某与外孙(6个月)、外孙女(3岁)由澳大利亚悉尼乘CZ航班经广州转机,乘CZ航班于3月22日抵达沈阳桃仙机场,随后乘坐指定车辆转至隔离宾馆进行进行咽拭子标本采集,并送市疾控中心进行新冠病*核酸检测,结果阴性。袁某与外孙、外孙女于3月23日乘坐指定车辆回到家中进行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居家隔离期间未外出。4月3日,市疾控中心对其进行新冠病*血清抗体检测,结果阳性,随后由负压医院,经专家组诊断,判定为新冠病*无症状感染者。
4.王某某,男,18岁,美国某高中在校学生,家庭住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梦园小区。当地时间4月1日王某某与1名同学由美国波士顿乘B航班飞往洛杉矶,当日乘KE航班(座位号:11D)于当地时间4月3日到达韩国首尔,当日7:35乘KE航班(座位号:29F)于4月3日9时抵达沈阳桃仙机场,入境测量体温正常,由海关进行新冠病*核酸检测,当日16时乘指定大巴车至隔离宾馆。患者自述所在学校有老师确诊新冠肺炎,回国前15天内一直在波士顿寄宿家庭上网课,未外出,回国旅途中全程均佩戴口罩。
4月3日21时,王某某新冠病*核酸检测结果呈弱阳性,随后由急救车医院,入院肺CT出现异常改变。4月4日8时,市疾控中心对其进行新冠病*核酸复核和血清抗体检测,结果均为阳性。省专家组于4月4日14:30结合王某某的临床症状及CT和实验室检测结果,将其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
5.于某,女,62岁,家庭住址:沈阳市和平区世茂五里河小区。于某与丈夫、女儿、外孙女4人于美国当地时间3月28日乘坐CZ航班返沈,于3月29日5时30分抵达沈阳桃仙机场,经海关咽拭子标本采集后,乘坐指定车辆转至隔离宾馆。3月29日于某新冠病*核酸检测结果阴性。4月4日,市疾控中心对其进行新冠病*血清抗体检测,结果阳性,随后由负压医院,经专家组诊断,判定为新冠病*无症状感染者。
6.张某,女,33岁,家庭住址:于洪区南阳湖街道恒大绿洲小区。当地时间3月24日张某与女儿由澳大利亚墨尔本乘坐CZ航班经广州转机,在广州白云机场进行核酸检测,结果阴性;乘坐CZ航班于3月25日14时到达沈阳桃仙机场,乘坐指定车辆转至隔离宾馆,自述回沈全程均佩戴口罩、护目镜、手套。3月25日17时张某新冠病*核酸检测结果阴性。4月4日,市疾控中心对其进行新冠病*血清抗体检测,结果阳性,随后由负压医院,经专家组诊断,判定为新冠病*无症状感染者。
二、温馨提示:现提醒在上述过程中与相关人员有过密切接触的市民,按传染病防治有关规定,需采取如下措施:
1.立即向所在社区或村委会登记备案,社区或村委会要第一时间向所在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并持续跟踪反馈情况,实行每日零报告制度;
2.与患者接触后,暂不要外出,减少与家人接触,从与患者接触之日起,居家或到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隔离观察14天;
3.在此期间若出现发热、乏力、咳嗽等呼吸道症状时,请第一时间与辖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联系或佩戴口罩,前往当地卫生健康行*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规范就诊,就医途中,请勿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全程佩戴口罩。
沈阳市新冠肺炎疫情指挥部疫情防控组
年4月5日
来源:辽宁省卫健委、沈阳市卫生健康委
编辑:付竹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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