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单位、职位及数量
详见《年医院编外用工公开招聘职位信息表》。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报考的岗位;
(三)遵守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有年龄要求的岗位按公告发布之日计算,例如年10月8日发公告,护理岗位年龄要求28周岁及以下,年10月8日(含10月8日)以后出生的考生可以报考,其它岗位要求35周岁及以下,年10月8日以后出生可以报考。
年龄要求:护理岗位要在28周岁以下,其它岗位要在35周岁及以下,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个别岗位年龄要求在招聘职位信息表中体现),具有博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副高级以上卫生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放宽到45周岁及以下。
(五)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
三、合同管理及福利待遇
首次签定劳动合同为1年,工资标准按照沈阳市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工资标准,享受同工同酬待遇,并按有关规定缴纳保险。签约博士享受沈阳市资助*策;按照沈阳市有关规定享受购房、租房补贴;对列入市顶尖、杰出、领*、拔尖人才或带来省市级空白的新技术新项目的创业团队和个人,提供科研支撑。
四、信息发布
在医院、沈阳市卫健委、中国沈阳人才网等网站发布招聘公告及职位信息表,后续信息请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