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改善沈阳市房地产市场环境,稳定住房价格预期,促进沈阳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8月22日,沈阳市房地产业协会组织召开落实房地产调控*策相关问题说明会。
会上,沈阳市房产局市场产权管理处处长陈全表示:《通知》未出台前备案的房源不在限售范围内,8月8日起购买符合限售条件的商品住宅将受到限售条文约束。
会议由沈阳市房地产业协会于德淼秘书长主持,沈阳市房产局市场产权管理处处长陈全出席并宣讲具体落实文件精神、指导申报备案价格的操作细则。全市余家房地产企业共计约名相关主要负责人、主管销售副总经理、营销总监参加了本次说明会。
会议公布了沈阳市商品住房在售项目价格指导的操作规程,该操作规程秉承商品住房价格监控指导的要求,保证商品住房预售价格评审科学、合理、公开、公平。规定对未售房源逐套标价,未售房源均价不得超过指导价。确定指导价应遵循精细化原则、公正原则、诚信原则、同质可比原则、质价相符原则。
会议还公布了沈阳市新申请预售住房项目价格指导办法,对明显超过前一期或周边同质可比楼盘最高均价的,需通知开发企业共同会商。
陈全表示:《通知》未出台前备案的房源不在限售范围内,8月8日起购买符合限售条件的商品住宅将受到限售条文约束。
要点精华摘录:
1、与会领导解读此次*策初衷:控制房价过快上涨,平稳健康走下去;
2、从开发商角度看,房子居住质量的提升要求房价上涨。但是从国家战略看,房价上涨不利於城市竞争力。房价上涨速度不能太快;*策初衷是支持刚需改善需求,打击短期炒房;
3、价格法,一房一价,5%幅度是一事一说,*策发出的是通知,暂时的,短期的;
4、增加土地供应,今年土地半年没有供应,导致上次土拍过於激烈,下半年土地供应和去年相当,提醒大家不用心慌;
5、5月-8月之间取预售的,价格指导取均价,预售前先落一房一价。未售房源不能超过指导价格,如果指导价格是0,说明1-6月没有成交;
6、备案后退房的,可自主定价;
7、新房允许开发商自主定价,可以和周边项目比不和自己比;
8、5月成交都偏低的,边角户的,不能代表整体水平的,可参考中间户重新做计算;
9、按照质价相符、诚信原则;开发商认为指导价格偏低的(有争议的),可以到16楼提供书面材料申请,建筑总平面图,完整销控表,购房协议。能充分说明理由的;
10、住建部将对全国开始户检,沈阳也开始了。主要针对捂盘惜售。
(现场速记,欢迎大家留言完善、补充)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