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市小区
有条件放开装修
搬家送水等服务的通知
各区、县(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为有效推动城市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切实满足全市居民日常服务需求,根据沈阳市新型冠状病*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令(第7号),在全市小区有条件放开搬家、装修、送水等服务,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实行企业和人员备案管理。进入小区开展服务的装修、搬家、送水企业到所在社区进行备案,真实、有效、完整地提交本公司需进入小区开展服务的人员信息,由社区将人员信息汇入到平台系统。装修、搬家、送水企业须签署企业诚信承诺书,承诺切实履行对本公司进入小区服务人员的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每日对本公司服务人员进行健康状况和行动轨迹监测并做好记录,确保服务人员在身体健康的情况下开展服务。一旦发生与疫情防控相关的溯源情况,相关企业必须按照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的工作部署,主动提供相关人员的行动轨迹等情况,并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2.持证进出小区。装修、搬家、送水服务人员通过扫描“居民出入通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