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条例》,深入开展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4月14日,我院召开年医保管理工作暨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条例培训会议。会议由院长孟立*主持,临床、医技科室护士长以上干部,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参加。
院长孟立*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上,医保办公室主任王美森传达学习了《国务院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国家医保局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滨州市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发〔2020〕5号文件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滨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医保医师管理工作的意见(试行)》、《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版)》等相关文件精神,并对限定条件支付药品使用、谈判药品管理、门诊慢病报销、意外伤害住院病人报销、居民医保单病种定额支付、医保备案等医保管理工作进行了安排。
医保办公室主任王美森传达相关文件精神
医务处主任王永胜传达了国家卫生健康委进一步规范医疗行为促进合理医疗检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要求医务人员严格遵守临床诊疗技术规范、各项操作规范以及医学伦理规范,严格临床路径管理,在诊疗活动中使用适宜技术和药物,合理检查,合理诊疗,因病施治。
医务处主任王永胜传达相关会议精神
财务科科长李涛结合案例对规范医疗收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各科室加强收费管理,严格按照物价部门制定的医疗收费标准收取,不得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分解项目收费,不得串换药品、医用耗材和诊疗项目收费。
财务科科长李涛进行工作部署
孟院长通报了省医保局近期公布的欺诈骗保案例和对我院医保飞行检查情况,从三个方面对医保管理工作提出要求:一是高度重视医保基金使用监管工作,严守刚性规定和红线纪律;二是规范医疗行为和医疗项目收费,不出现违反医保基金使用管理规定问题;三是把医保基础工作做实做好,优化就医流程,提升参保病人就医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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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王美森
编辑|王丙强
审核|刘效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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