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职务科技成果产权制度。深化科技成果处置权、使用权和收益分配权改革,进一步探索科研人员职务发明的所有权改革,在落实《沈阳市促进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转化实施方案》基础上,推进东北大学、沈阳药科大学、中科院金属所、中科院沈阳自动化所等单位开展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和长期使用权试点。
完善科技创新资源配置方式。改革科研项目立项和组织实施方式,树立产业链思维,在建链、补链、强链、延链中强化创新链能力。在智能制造、先进材料、机器人、人工智能等12个产业创新方向上,着力于产业共性技术和重点企业关键核心技术确立科研攻关项目。形成产业需求、精准对接、市场发布、“揭榜挂帅”、绩效奖励等一整套项目形成机制和资源配置方式。培育发展技术转移机构和技术经理人。到年底,全市技术转移机构达到60家以上,技术经纪人达到人。促进技术要素与资本要素融合发展。完善科技成果资本化*策基金组合,建立天使投资、创业投资、股权投资等不同阶段股权投资的基金投资体系。加强科技与金融结合,发挥沈阳市科技和金融结合试点城市*策引导,支持银行和金融界,围绕不同阶段科技型企业发展的资金需求,创新金融产品,采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方式支持技术转移转化,支持企业发展。支持国际科技合作。深化基础研究国际合作,依托材料科学国家研究中心、智能制造研究中心等高端创新平台,吸引国内外高层次人才和优秀团队,为沈阳基础研发和产业发展提供科技源头支撑。依托东药生命科学院、中国医科大学,加强在生物技术、生命科学等前沿领域国际合作。依托东北大学、中科院金属所、何氏医学院等平台优势,开展与高端基础研究人才合作,共建联合实验室,开展科研合作。创新国际科技合作模式,组建一批离岸创新中心和国际化新型研发机构,年,全市国际科技合作机构、离岸创新中心达到60家。星咖汇创新空间作为辽宁省技术转移示范机构,截止年底,共促成技术转移项数项,其中,省内技术转移成交数量项,促成技术转移金额万元。
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将市场需求程度作为评判科技成果价值的最高标准,推动市场契合度高的科技成果进行转化;
以资源共享为辅助,整合创业导师、深度创辅、知识产权、财税、法律、科技服务等资源,实现创新要素的资源导入、集聚与融合;
以机制创新为载体,面向高层次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和高技术成果,探索要素更加集成融合、服务更加精准有效、生态更加开放融通的成果转化与科技孵化“辽宁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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